自建房安全科普丨经营性自建房如何防火灾
2022-08-10 17:05:3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 | 编辑:邹越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8776

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

近年来,居民自建房火灾事故频发,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。通过分析,此类火灾多发生在经营性自建房,为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大?如何降低火灾发生概率?8日,记者采访了湖南建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海军。

贺海军介绍,经营性自建房之所以火灾隐患大,主要有以下原因:

一是多为“上宅下店,前店后宅”,经营区与居住区没有采取防火分隔,消防设施严重缺乏;

二是多为砖混结构、预应力预制楼板,建筑构件耐火性能低,容易造成建筑垮塌;

三是仅设置一座敞开楼梯,底层一旦着火,受困人员无法逃生;

四是大量采用易燃材料和燃烧产生有毒气体的建筑和装修材料;

五是违规使用、储存瓶装燃气。

火灾虽难以避免,但只要依法依规、按照标准建设,就能有效防控自建房火灾。贺海军称,经营性自建房防火要注意以下方面:

一、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公共建筑要求;禁止使用金属夹芯板材、楼板应使用非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楼板;

二、为防止经营区发生火灾和烟气蔓延至居住区,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.5小时楼板完全分隔;外墙上下开口之间设置实体裙墙或防火挑檐,防止火焰通过外墙蔓延;

三、居住区与经营区、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设置,具有旅馆、歌舞娱乐、放映、游艺场所等使用功能的应设置不少于2座封闭楼梯间;

四、应在外墙每层适当位置设置可供消防人员进入的窗口,火灾发生时便于消防人员进入和受困人员逃生;

五、必须按照使用性质和建筑规模设置消火栓、自动喷淋、火灾报警、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设施、防排烟设施等;

六、不应使用瓶装燃气,使用管道燃气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,并在引入管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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